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8日至4月2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校党委进行了巡视,并于5月2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校党委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
学校党委认为,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江西理工大学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符合学校的实际,对加强我校党的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我校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学校党委班子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学校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对于巡视反馈的问题,做到了能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调研的立即开展调研;需要制定完善制度的立即布置完善制度;学校有制度但执行不到位的立即开展执纪检查。
1.加强组织领导。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的当天,学校就召开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议;第三天,学校又召开整改方案制定工作布置会;随后,学校召开了党委会,专题研究了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小组,分别负责整改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和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
2.制定整改方案。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一周内,学校党委按照巡视组的要求,按时将经党委研究审定的整改方案报省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办。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七个方面的问题,分解成七大类30个主要问题和68项具体整改工作任务,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责任领导,限定了整改期限。各责任部门在分管领导的指导督促下,针对本部门整改任务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3.推动整改进度。在集中整改期间,学校主要领导和整改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共召开5次专门调度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校党委6次召开会议(其中3次为专题会议,有2次每次整整1天时间)研究整改工作。会上,大家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认真讨论和狠抓落实,对提交审议的制度一条一条梳理,高位推动整改工作。
4.务求整改实效。截至目前,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学校整改方案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七个方面30个主要问题68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52项(合并为51项),需要今年底或较长时间完成的16项;19件需核查的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已完成核查10件;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整改和已完成的线索核查中,共问责40人,其中批评教育18人,诫勉谈话16人,组织调整4人,纪律处分4人(其中2人为组织调整与纪律处分合并使用)。
二、巡视反馈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校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巡视反馈问题不遮掩、不遗漏、不回避,逐个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每个问题的整改举措并狠抓措施落实。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情况主要如下:
(一)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
1.关于校党委对“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认识不够到位。进一步加强了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学习认识,7月5日,校党委围绕“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召开了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从思想上加强了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建+”、五星创评、“三大工程”、先锋创绩等党建重点工程;进一步完善了定期调研党建制度,强化了二级党委(总支)书记年度述职测评,推动校党委班子成员、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
2.关于抓发展、破难题力度不足。校区规划与调整方面,进一步组织力量,深度谋划,积极跟进上级政策和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进展,做好了新校区规划,已申报立项新校区建设;周转房建设方面,已完成施工招标工作;教职工待遇方面,在省里批复的2016年度工资总量允许的范围内,下半年适当调增工资待遇。
3.关于有的领导管理服务投入精力少,学术投入精力多。在明确校领导工作分工实行AB角制基础上,加强落实、沟通和互动,确保各项管理服务职责落到实处;对校领导学术活动提出更具体明确规定。
4.关于校党委对干部要求不严,有的干部执行力不强,对校党委会决议、校长办公会纪要和学校文件明确规定了的事,打折扣,搞变通或是充当“二传手”。持续加强“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三力教育,提升干部执行力;制定了《江西理工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加强干部执行力的思想教育、日常考核、过程督查和考核评价,抓好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管,实行考核末位约谈制度,强化慵懒不作为干部的问责,已约谈10名处级干部;对布置的具体工作的执行情况和落实过程,加强跟踪、指导、督促,防止打折扣、搞变通或充当“二传手”等现象的发生。
5.关于有的干部出差不请假。进一步优化干部请假手续,把干部请假系统与财务报账系统关联,对不遵守的干部通报,屡教不改的给予处理。
6.关于有的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到位。已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7.关于党建工作存在“层层递减”现象,重业务轻党建,没有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样摆在应有的地位同对待、同部署、同安排。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了基层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5-6月对全体党务工作者开展了一次党建理论培训,对所有二级党委(总支)提出了基层组织生活会示范观摩工作要求,7月初组织支部书记和二级党委(总支)书记到井冈山开展了专题培训;强化对党建工作的过程监督、指导,在年度工作中安排了书记述职党建评价;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以“党建+”模式进行融合。
8.关于有的二级党委(总支)书记履职不力,能力不强,工作中“守摊子”“看门子”,满足现状,敷衍了事。对履职不够尽职、党委工作多次出现不到位,且在述职和年度工作考核排位靠后的2位党委书记,5月下旬进行了提醒谈话;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6月对全校21个二级党委(总支)书记专门进行了专题一阶段的工作督查,对4位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今后对敷衍了事、不作为、不担责或书记述职党建评价排位靠后或年度测评结果不佳的二级党委(总支)书记,视情况将安排诫勉谈话,或作岗位调整、免职等处理。
9.关于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党支部特别是教工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不到位,活动不正常、不规范,功能弱化、地位虚化。强化了对基层教工、学生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的指导,规范支部生活会记录,整顿软弱涣散支部,5月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已整改软弱涣散支部2个,7月因组织发展档案材料管理不规范将2个党支部列入软弱涣散支部进行整改;在对基层教工、学生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多次观摩指导、查阅记录、软弱涣散整顿的基础上,本年度重点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三会一课”为主抓手,以“党建+”理念,统筹先锋创绩、五星创评、三大工程等,促使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增强。
10.关于理学院教工支部发展党员,未开支委会直接上支部大会。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到位进行了纠正,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2016年5月,全校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开展了专题辅导培训。
11.关于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发展、管理等方面存在缺位。制定出台《江西理工大学大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发展、管理全过程全环节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问责通报;认真总结2014年开始实施的学生党员示范班实施成果,扩大示范效应。
12.关于校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落实力度和效果逐级递减,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经常性组织学习“两个责任”要求和内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要求校院两级党委全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不少于四次;依据学校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细化了校院两级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并对照清单进行督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对巡视反馈意见提供的问题线索组织力量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作了处理。
13.关于有的校领导“一岗双责”履行不力,对分管的基建、科研、招投标、后勤、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可能发生廉洁风险的问题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强化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完善风险管理制度的指导;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履行监督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和追责问责。
14.关于违规报销景点门票等费用。一是清退了14.71002万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检查。三是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15.关于违规购买礼品、纪念品。一是坚决纠正此类做法,确保不再出现此类情况。二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党委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16.关于违规送礼。一是全额退回5.6万元油卡费。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正在按程序办理。
17.关于2013-2015年校本部违规发放津补贴。一是纠正发放津贴的不当做法。二是规范误餐补贴发放,限在校内食堂刷卡消费。三是在事业单位车改启动前暂停报销用车补贴,鼓励私车公用。
18.关于2013-2015年南昌校区违规发放津补贴。一是对发放的招生、迎新劳务费、加班费和招评标补助计2.7625万元清退。二是对餐补贴、通勤补贴、电话补贴、交通事故处理医药费、对外培训创收上课劳务费按上级政策进行纠正。三是对确属工会职工福利但财务做账为行政经费支出的10.267万元,将账目调至工会经费支出。
19.关于2013-2015年应科院违规发放津补贴。一是对违规发放的迎新劳务费、加班费、体检劳务费、开学慰问金、辅修费计92.058万元清退。二是对学费催缴奖励13.34601万元清退。三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党委会上自我批评。
20.关于基建处在招标报名费中给有关领导、部分处室负责人发放招标报酬。对基建处工作人员违规发放的酬金7.29万元予以清退。
21.关于2013年南昌校区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今后进一步规范绩效工资发放。
22.关于违规发放有价证券。一是对应科院违规设置的教职工免费健身虚拟卡,立即停止使用,未使用的额度即行作废,今后不再设置类似免费卡。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职工福利行为,杜绝违规发放各种名目的有价证劵。
23.关于南昌校区违规报销领导包干经费。一是对其中的招待费8.6829万元全部清退;二是参照江西省政府公务员车改标准,对超过部分共计1.945805万元予以清退。三是通讯费中超过标准部分计5.117501万元予以清退。
24.关于2011-2014年后勤集团下属蓝鲸驾校将违规收取学员的交通费、资料费、保险费、体检费设立“小金库”。一是后勤产业集团责成蓝鲸驾校对设立的小金库作并账处理;二是对两位直接责任人作辞退处理。
25.关于2013—2016年3月,蓝鲸驾校收取学员赴瑞金、南康参加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及交通、住宿、招待等费用不入账。制定《后勤集团财务现金管理办法》,加强现金管理意识,完善会计与出纳资金对帐制度,现金及时存入集团的基本账户。
26.关于后勤集团将部分收入不入账,而将其存入出纳个人账户,形成“小金库”。一是已将个人账户销户,余款2.02万元转入集团基本账户。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27.关于2012-2015年南昌办事处将收到的现金设立“小金库”。一是2015年7月南昌办事处已停业。二是对责任人诫勉谈话并要求作出深刻检查。
28.关于2014-2015年,保卫处将1.14万元零星收入不入账,存入个人工资卡上形成“小金库”。一是要求退回了1.14万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29.关于2013-2015年,南昌校区将公款存入原出纳个人卡中。一是已将共计10万元的两张备用金专用卡于2016年5月底注销。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并责成深刻检查。
30.关于蓝鲸驾校员工2013-2015年从驾校财务多领取学员体检费2.78万元。一是已追缴私分的2.78万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作辞退处理。
31.关于校本部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进一步规范代管经费支出。二是将择业代理费、就业派遣服务费、科技管理费转入事业基金,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对其他13项代管项目纳入学校事业收支。三是进一步规范开支会议费、培训费、加班、封闭写材料、校友来访等费用。四是对校领导2013-2015年间从其个人项目中报销的招待费用19.76万元全部清退。五是对17项代管项目列支的60.68万元招待费予以清退。六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32.关于监管部门自身报账混乱。一是清退监管部门不合规发票计2.645609万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33.关于其他部门报账票据“五花八门”。一是清退非当年发票计2.099916万元。二是对报销购买服装、鞋子、香烟及个人消费发票19.03586万元清退。三是对某老师报销汽油费等发票领取人才补贴5.855858万元清退。四是加强报销发票的审核控制,发生业务或取得的发票当年及时报账。
34.关于虚开发票冲抵借款。一是严格执行采购政策和财务制度,不搞变通和代开税务发票。二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35.关于管理费直接冲抵招待费。一是严格按财务制度开具票据,坚持收支两条线。二是将后勤集团收取23.8万元的管理费上交学校财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36.关于违规借款给经营单位。一是纠正和杜绝不规范预付款行为。2016年4月终止了预付营业款的不规范行为,同时收回了之前所有预借的营业款项。二是要求经营商上交占用学校资金120万元一个月的银行同期利息。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并作深刻检查。
37.关于违规收取食堂管理费、教材返点费。一是取消对食堂承包商收取的“折旧费、溢价水电费”等,设立“发展基金”,用于平抑饭菜价格、零星维修、部分员工工资、培训、食堂勤工助学金、膳委会开支等。二是完善学校教材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教材征订招投标行为,确保为学生提供优质教材,降低学生教材使用成本,校本部自2015年9月起按学生意愿采购教材并按实际采购价向学生供应教材,未再收取教材返点款;应科院已按实际折扣价从2013级开始向学生供购教材。三是不再收取校方责任险承保公司的返还经费,已将保险公司返点优惠至学生。
38.关于2013-2015年校本部科研项目经费开支招待费。一是对校领导2013-2015年间从其个人项目中报销的招待费用19.76万元全部清退。二是对校领导以外的人员招待费用60.68万元予以清退。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39.关于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大额提现现象普遍。一是完善学校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文件,修改完善并出台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编制横向项目经费预算。二是对课题验收后结余经费提取比例超过75%部分退回,共计58.72070052万元。此后,任何项目结余经费提成比例不得超过70%。
40.关于科研管理费任意开支。一是退回6.6万元年终福利。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检查。
41.关于设备采购不经招投标,2013-2015年,学校每年把电脑、空调等设备以化整为零的方式,直接按协议供货方式进行采购。进一步加强学校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的编制,强化采购的政策与程序,杜绝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实施采购。
42.关于项目实施规避招投标。一是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工程项目的计划性,确保建设项目按照各项程序有序进行。二是重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强化工程设计内容的完整性,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增量,避免无必要追加工程。三是严格按照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管理。四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党委会上作自我批评。
43.关于非法转包,2013-2015年后勤集团下属蓝鲸公司和学校协议签订449万元工程合同后转包。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二是对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4.关于2013-2015年有部分店面未经招投标,而是采取议标。一是自2016年7月起,对所有到期的店面,一律按租期不超过5年的原则,重新面向市场进行公开招租。二是加强学校店面管理,修改与完善学校店面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店面出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45.关于部分店面出租价格不合理。一是7月15日已提前收回出租价格不合理的店面,面向市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二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46.关于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干部提拔把关不严。一是加强学习,端正态度,提高政策水平,严格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要求。二是严肃、规范组织填报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对填写不规范的及时指出并修改,对填写不认真不严谨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视情况作出相关说明和整改,涉及瞒报、漏报、超过规定标准的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处理。三是严肃报告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四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党委会上自我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
47.关于执行干部任职公示制度不严。自2016年5月起已纠正。
48.关于突破任职年限要求。从严从紧做好干部选任工作方案设计,严格对照《干部选任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2016年对学校干部选任制度进行修订并报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和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对照《干部选任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严把资格条件审查关,并制定出台学校管理岗位职员制管理办法。
49.关于擅自设置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一是正在向省编办汇报学校的党政机构设置和处级干部职数情况;据了解,省编办也正在就高校党政部门和处级干部职数事宜开展调研和准备制订相关办法;积极争取省编办对学校机构与处级干部职数早日正式批复。二是在省编办正式批复前,仍按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和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现采用的党政部门设置和职数(党政机构20个,处级职数47名,其中正处22名、副处25名)作为党政部门干部职数依据。
50.关于干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从2015年下半年起,干部民主推荐均按规定执行了提供干部名册制度。从2016年开始,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任职文件下发,明确了任免干部的任职时间均执行党委讨论决定之日起算制度。加强了干部选任全过程纪实,规范专用干部工作会议记录,学校党委和党委组织部研究干部工作均使用了专用记录本,明确了记录格式、内容,力求完整、准确,发言人及主要领导进行了审核。
51.关于干部档案中重要材料缺失。慎用干部破格制度,坚决执行干部破格请示审批制度;根据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发现的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做好档案材料的补充、收集工作;加强干部档案材料的及时归档和过程材料的留存备查。谨慎做好教师职称破格评审工作,今后在职称评审中应更加严格的按照上级精神的要求执行。
(二)需要今年底或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项目
1.关于校领导班子成员“真刀真枪”毫不避讳开展相互批评力度不够,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利用好碰头会等渠道互通信息,强化工作交流,掌握彼此情况;强化政治学习,促进“真刀真枪”开展相互批评;强化批评引导,抓好民主生活会前的充分沟通,党委书记率先垂范并引导出于公心、立足大局的以问题为导向的批评。
2.关于师德师风教育不严,有的不能正确处理校内校外、主业副业关系,把兼职创收的副业当主业。组织开展一次对在外兼职人员的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建立重点联系和教育的兼职人员名单;完善了师德师风示范学院考核体系,启动个人师德师风评价考核工作,表彰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对师德师风存在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校内校外、主业副业关系的,依法依规处理。
3.关于在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中,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比例偏低、份量偏轻。制定2016年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年底作为专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挂钩。
4.关于二级党委书记配备不齐,有些年纪大的、能力弱的、积极性不高的,被调整安排到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岗位上。把选优配强二级学院党委书记作为今年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已把因干部调整暂时没有配备党委书记的两个学院配齐;对年龄偏大、能力弱或积极性不高、不在状态的党委书记,进行适度调整,充实年纪轻、党务精、讲奉献、敢担当的干部任职党委书记;推动学院党政班子队伍建设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把贯彻一个理念(党建+理念),抓好“一个学习(二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一个会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一项工程(“三联系”工程)”全面融入基层组织党建和人才培养中心任务。
5.关于党建工作专职组织员配备不齐,机关150多名党员,没有一个专门的组织员,二级学院的组织员基本都是兼职的。在学校新一轮机构和编制设置中解决这一问题;设立机关党委专职书记,并在有本科生培养任务且规模较大的学院配备专职组织员1名。
6.关于辅导员配备不齐,“雇员制”的较多,待遇偏低,队伍不稳定。已从今年优秀毕业生中录用6人补充进入辅导员队伍,并遴选2名博士配偶补充到辅导员队伍;优化学工管理和专职辅导员的结构比例,调配部分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继续做好每年人才引进中辅导员岗位计划单列和择优选聘工作。制定《江西理工大学雇员制转人事代理实施方案》,继续启动本年度雇员制人员转为人事代理工作。
7.关于有的党员干部党员意识、党章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自觉足额交纳党费。强化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党章意识,实行了党员挂牌上岗,让党员牢记党员身份和责任;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对照中央和省委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有关精神,按上级要求补足2008年以来少缴的党费,其中校领导和党委委员2013-2015年少缴的党费7月底前已补交到位。
8.关于校纪委人员不足,工作力量薄弱,“三转”不到位,查办案件力度不大,对个别违纪事件的处理偏轻、偏软。一是增加纪委监察室干部职数,按照正处级党政机构1个正处、1个副处和3个工作人员共5个岗位职数设置;从学校现有职工中选聘优秀的、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到纪委监察室工作。二是确保“三转”到位,转变职能方面,退出了纪检监察机关不该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纪检监察干部不再兼任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同级党委分工中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转变工作方式方面,加强线索管理,建立了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工作规范;改进执纪监督方式,将监督重点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上来;对巡视中发现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转变作风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约束,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9.关于2012年5月-2015年4月南昌校区出纳将收取的“一卡通”现金存入个人卡中。一是规范资金管理,切实加强对有关资金的监管,有效防控资金管理风险。二是将直接责任人调离出纳岗位,拟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其他责任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三是对相关问题继续调查核实,依结果进一步处理。
10.关于南昌校区内控制度缺失,多本收款收据存根及教材采购原始资料遗失,造成巡视组无法调查核实。一是取消一卡通现金充值,改为全部通过圈存机和POS机刷卡充值,确保所有资金直接存入校区财务一卡通银行专户,并按规定由财务转账支付店面卡机结算款等费用。二是对教材原始资料遗失责任人批评教育,现金不入账直接责任人诫勉谈话并作深刻检查。三是对拆装账册及收款收据存根遗失问题,给予直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今后如发现更严重的违纪行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11.关于虚开发票套现。一是对直接责任人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相关领导待相关问题线索深入调查后再综合处理;对分管领导诫勉谈话并要求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尚未发现有人谋取私利,今后如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三是停止基建处交通、通讯、误餐及加班费等相关费用的补贴报销,已报销的交通、通讯、误餐及加班费等5.22万元直接清退。四是明确保卫处奖励费用、秘密力量建设信息费、通信费的发放形式和标准,退回违规发放交通补贴0.99万元,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2.关于违反国家规定对外投资。正在与省教育厅、财政厅沟通,利用学校自有资金投资,按申报审批程序,完善投资手续。如果反复沟通仍存在问题,学校将作撤资计划。
13.关于科研经费支出把关不严,科研经费报销凭据中有大量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汽油票、烟酒餐票,甚至还有服装、私人汽车保险费、景点门票、肯德基餐票、酒吧发票等票据。一是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支出36.055572万退回。二是在全校开展一次科研项目报销经费专项整治,在年底前清理完毕所有不合规的报销凭据。
14.关于存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标。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检查。三是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查明违插事实将依法依纪严处。
15.关于校办企业长期占用学校资金。一是继续对企业长期占用学校资金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尽可能收回占用学校资金,避免或减少资产损失。已进入注销、清算的,加快进度完成清算;学校办公会有决议仍未清算的,组织力量进行清算;尚不具备清算条件的,抓紧核查。二是规范校办产业投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督促企业上缴资源占用费和按公司股东决议分配利润。三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完善投资决策机制,杜绝违反国家规定对外投资行为。
16.关于直接核销垫付款项。一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对大额资金的异动和调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严格资金支付、核销审批程序。四是向相关公司追回10万元。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并作深刻检查。
三、整改工作的成果巩固
整改工作尽管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整改工作没有终点。学校党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继续按照巡视整改要求,紧紧盯住整改重点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继续抓好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中特别是需要今年底前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紧盯不放,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构建堵塞漏洞、强化监督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于落实,否则形同虚设。这次整改过程中制定和修订完善了相关项制度,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措施推动各项整改目标和制度执行真正落到实处。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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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来信请寄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86号江西理工大学巡视整改办(341000);电话0797-831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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