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各类学校 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我们在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工作环境和学生生活环境,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在全省学校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时间
2017年2月27日—3月15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
3月下旬,省教育厅将联合各地政府及部门对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专项抽查,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范围及目标
1.整治范围:主要包括校园内的食堂餐厅、教室内外、办公场所、活动场馆、师生宿舍、厕所卫生间、校园绿地、垃圾存放、污水处理、公共区域等环境卫生。
配合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整治目标: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文明意识、环境卫生意识,强力清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不断纠正不文明陋习,养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清理的良好习惯,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和谐美丽校园。
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迅速进行全面动员、专门部署。
2.强化工作责任。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内各部门齐抓共管。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明确任务,落细具体职责,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3.及时报送信息。3月18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上报校园环境卫生集中专项整治情况,各高校校园环境卫生集中专项整治情况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省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熊川,联系电话:079186756161,电子邮箱:653728440@qq.com。
校园环境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清洁卫生要求
1.校园、门厅、台阶、走廊地面无污迹、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
2.实验楼、图书馆,篮球场、运动场、健身场及校内各条道路清洁、无卫生死角。
3.校内卫生间地面及洗手台台面无污迹、无积水;便池内无污迹;卫生间内无异味、镜面清洁。
4.垃圾桶定时清理,无异味。
5.绿化带、花坛内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
6.公共区坐凳、报栏、橱窗无灰尘污迹和破损。
7.楼梯扶手及楼道护栏保持清洁。
办公室、教室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2.门窗、灯管、电扇、电脑 、饮水机、空调、打印机、电话机、电源线、插座及开关盒上无积尘;门窗明净,无乱张贴;窗台清洁,无杂物。
3.窗帘:干净整洁,统一悬挂。
4.墙壁:干净、无灰尘、无污渍,除统一规定的制度张贴外,不得乱贴、乱挂东西。
5.室外的走廊、护栏及台面保持清洁。
寝室及走廊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走廊:清洁干净,没有泥沙、纸屑,无污迹、无杂物。
2.门窗、灯、电扇:明亮、干净、无灰尘;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
3.各人的书桌前的物品及寝室卫生用具摆放整齐。
4.棉被、枕头、衣服、鞋子等按规定摆放整齐。
5.盥洗间摆设整齐,卫生间保持清洁。
6.墙壁没有出现乱贴、乱涂、乱挂等现象。
7.室内环境布置优雅,符合当代学生宿室文化建设要求。
个人卫生要求
个人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食品袋等垃圾杂物;禁止攀折绿化带、花坛中的植物;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花坛中。做到按时休息,早晚刷牙,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头、勤剪手脚指甲、勤换衣服、袜子和鞋子。
重点场所卫生、秩序要求
1.食堂、餐饮店、食品经营店等经营场所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操作间环境清洁,布局合理,无交叉污染,卫生防护设施完善;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校医院或医务室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
3.开设心理咨询室,规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
4.开展禁烟健康教育,室内设立禁烟标志。
5.校内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校外自觉抵制摩的、拐的等非法营运。
6.积极与地方政府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治理校园周边“脏乱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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